

关总署与罗马尼亚国家兽医卫生和食品安全局关于罗马尼亚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罗马尼亚野生水产品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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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2: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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